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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二章 可怜的命根子

作者:天山童姥爷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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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秃顶男狠狠瞪了妖娆女一眼,懂得不能犯众怒的道理,把矛头指向秦歌道:“我说话可能过了些,对此我表示歉意,但是他那么喝威士忌,明显是在给咱们华夏人丢脸嘛!我也是好心,为了给他提个醒。”

    秦歌呵呵一笑,摁了下头顶的呼叫按钮,等空姐过来后,用英语对她说:“请问,威士忌应该怎么喝?”

    空姐确实受过良好的培训,虽然英文略带口音,但说出的却是早已背的滚瓜烂熟的教科书答案。

    “最常见的威士忌喝法有三种,第一种是纯饮,这样可以更加清晰的感受它的醇香与浓烈;第二种是加冰,可以稍稍稀释,降低酒精刺激,口感更好,另外直接加水也可以;第三种就是加苏打水,这样既不会破坏酒的馥郁,又可以驯服酒的烈性,是一种很绅士的喝法,早期的鸡尾酒就是这样演变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很全面的答案,谢谢。”

    秦歌微笑着送走了空姐,看都没看那个秃顶男一眼。

    游客中听懂空姐说什么的年轻人们再次大声鼓噪起来:“哎呦呦!真可怜,想冒充假洋鬼子都弄错了,我说大叔,奉劝你还是回家多看看书,先学会‘素质’两个字怎么写再出门吧!”

    秃顶男的脸色十分难看,妖娆女也不敢说什么,小意的轻抚着他的胸膛为他顺气,冷不丁秃顶男狠狠给了她一巴掌,骂道:“特么以后再胡乱惹事,就给老子滚!”

    妖娆女捂着脸低声啜泣起来,那几个鼓噪的年轻人估计也是**丝,虽然女人是人家的,但看见美女哭,还是不由自主的安静下来,没有继续落井下石。

    秦歌叹了口气,摇摇头安静的喝自己的酒。

    一旁的美女警察看见他的样子,有些诧异的问:“你胜利了,为什么看上去却不开心?”

    秦歌苦笑着说:“如果可以选的话,我宁愿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美女警察更诧异了,在她看来,秦歌用很绅士的方式教育了两个无知的人,这应该是好事才对。

    秦歌说:“其实,这根本不是有没有素质的问题,曾几何时,我华夏被称为天朝上国,现在呢?只要是外国的,哪怕是不知名小国的,就肯定比国内的好,呵呵!民族自豪感缺失到这种地步,有什么可高兴的?”

    问:秦歌是个愤青吗?

    答:不是。

    所以他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只是在装逼而已,泡妞嘛!就要因人而异。

    美女警察年纪轻轻,能够不远万里跑到华夏抓捕逃犯,这本身就说明她很有责任感,而且在飞机上的坐姿也很挺拔,显然是个对自己要求极为严格的人。

    这种女人不能冒冒失失的上去耍流氓调戏,有内涵又绅士的男人才能吸引到她们。

    而且,秦歌之所以提起民族自豪感也不是无的放矢,就像一开始琢磨的那样,他很想知道美女是不是还认为自己是华人。

    果然,美女看秦歌的眼神都不一样了,不再是那种对陌生人的疏远,反而有了些认同的味道。

    “你说的很对,就像印尼如今的很多华裔年轻人一样,他们就不觉得自己是华人,反而认为自己是荷兰人,弄得无论在亚洲还是在欧洲都是外人,成了可怜四不像,却不知悔改。”

    嗯,听话音,这小妞儿还认为自己是华人,没忘本,不错不错,值得勾搭。

    “你呢?”秦歌微笑着问,“你是新客?还是……那个词怎么说来着?娘……”

    “娘惹!”

    美女笑着接口道:“我家是祖父那一代到的南洋,我是在印尼土生土长的华人,而且我母亲是当地人,所以我应该算是娘惹吧!”

    秦歌点点头,伸出手道:“认识一下,秦歌,秦朝的秦,情歌的歌。”

    美女愣了愣,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,轻轻一笑,说:“宋嫣然,可怜日暮嫣香落的嫣,然而的然。”

    秦歌哑然失笑。

    可怜日暮嫣香落的下一句是“嫁与春风不用媒”,用在这里本来是个很暧昧的句子,但她却用了“然而”这个转折,算是小小的调戏外加警告了他一下。

    失策了,女人太聪明,对男人来说就是灾难,上古时期为什么男人见到女人总是要一棒子敲傻才拖回山洞?就是这个道理。

    不过,秦歌才不会这么容易就气馁,有挑战的女人才够味,男人都是贱骨头。

    “宋嫣然。”

    他重复一遍,赞叹道:“移民三代还会给孩子起如此华夏风的名字,我对令尊充满了敬意。”

    宋嫣然狡黠一笑:“这名字是我母亲为我取的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秦歌有些犯傻,“你不是说令堂是当地人吗?”

    “我母亲从小就很仰慕华夏文化,所以才会嫁给我父亲啊!”

    “呃……那我只能说令堂品味非凡了。”

    宋嫣然似笑非笑:“现在华夏国的男人都像你这样搭讪女孩子么?”

    “什么样?”

    “牵强附会,恭维讨好无所不用其极。”

    嗬!还是个伶牙俐齿的小妞儿,秦歌有点后悔出门没看黄历,反问道:“那南洋的美女也都像你这样吗?”

    “我什么样?”

    “咄咄逼人,不留面子拒人于千里之外。”

    宋嫣然笑了笑,刚想说什么,异变陡生。

    她旁边的猴子忽然站起,将盖手的外套罩在她的头上,同时转身掏出了胖子怀里的手枪,至于手铐则耷拉在他的手腕上,不知何时早就解开了。

    “@#¥%……”猴子挥舞着手枪,嘴里叽里呱啦的大声说着猴语。

    “枪!”一个华夏游客大喊一声,机舱内顿时一片混乱,女人尖叫,孩子大哭。

    猴子还算有些理智,没有鸣枪警告,见宋嫣然快要把外套掀下来了,就把枪口顶在了她的脑袋上。

    宋嫣然不动了,猴子对她叽哩咕噜的说了一句什么,她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然后猴子就再次开始大声说话,说完一句,宋嫣然就用英文翻译一句,大体意思是他不会伤人,但飞机必须找一个地方降落,如果有人胆敢反抗,结果只有死路一条。

    说完,他用枪顶了顶宋嫣然的头,让她起身去叫驾驶舱的门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秦歌在喝酒。没错,确实在喝酒,在他看来,猴子就是猴子,拿着枪也是猴子,只要宋嫣然肯求助,小爷不介意帮她这个忙。

    正喝着,起身到一半的宋嫣然忽然像是站立不住栽倒进他的怀里,不但碰翻了他的酒杯,胳膊肘还好死不死的捣在他的命根子上。

    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