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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五十回 雾雨轻挠美人背,一斛珍珠两分飞

作者:七宝莲华次第开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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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这位大人,您这掌心的筋络是坏了,恐怕您的右手不能用了。”胡医双手合十,对巴克仁做了一个抱歉的姿势。

    巴克仁握了握脱力的右手,不耐烦地甩了甩,丢了钱给那胡医:“那就算了。也没什么要紧的。”

    “也不过是就是这只手以后不能耍刀使兵刃罢了。”离开医馆,巴克仁揣着手嘀咕。

    “……大概还是能做饭的吧。”巴克仁一边往回走,一边漫无边际地思忖着,“也不知道那女人走了没有。”

    西市利人场依旧是那般扰攘,西边来的胡姬美人酒,东边来的海底珊瑚盆,北边胳膊粗的参,南边浑圆的珠,还有各色人等吞剑吐火,沿街叫卖。巴克仁熟稔穿过这些热闹,进了他的那间买南北宝货的小店,才说道了伙计两句,拐上二楼。他就瞧见那个不知羞的女人大大咧咧坐在他的案几前,肆无忌惮地翻着他的账簿。

    “巴克仁,你这个记得不对,这样记会乱的。”

    “巴克仁,我今儿去楼下和贺图对了一下,这是目前的库账。”

    “巴克仁,你怎么进货都不带脑子?这个季节里入这些梳篦能有什么用?”

    “巴克仁,我和你说话,你要看着我!”

    巴克仁不爱和一个姑娘家一般见识,她说什么,应了就是,反正她折腾了这些天,一切都变得更顺当了。自己不必去计算那些数字,只管在圈里补了货品即可,三五天一次,白天尽可以去办使馆的事情,腿脚勤快,上峰也喜欢,倒是省下不少麻烦。要非说有什么麻烦的好,就是傍晚的时候,听她唠叨几句,还有就是她做的饭食实在难吃,和她做的点心果子完全不同。

    这个女人,学的都是花花招子。

    巴克仁攥着自己的右手,这只手现在也只能这样虚虚地握着,握不住匕首。

    “巴克仁,这个月存量的贝珠不够了,下月有花朝节,应当多补一些。”慕盛唐翻着账目说道。

    “去老艾那边换一些,我想想,用那些酒换吧。”巴克仁心中有数地回答,顺手想在流水上填减了一笔,可他惯用的右手,没能把那支笔拿起来,因此,也只能用左手画了一道。

    慕盛唐看了看巴克仁的动作,垂下了眼睛,看着贝珠这一页的账目,看得出了神。

    那贝珠说来其实是威尼斯的名物,今昭去威尼斯的时候倒是见过,是一种对贝壳进行艺术加工,然后做成各种装饰物的玩意。这个时候出现在利人场的贝珠,主要是打磨之后,嵌在铜簪子铜镜梳篦之类的东西上,图一个稀奇的小玩意。

    巴克仁想了想,转身去拿了一把非常漂亮,可做发插的梳篦,随意递给慕盛唐:“你这些日子辛苦了,拿去戴吧。”

    慕盛唐虽然心中欢喜,可见着巴克仁那副神情,肚子里便堵了一口气,接过那梳篦收起来。可到了傍晚,夕阳落在铜镜上,她到底还是忍不住从袖子里拿出贝珠梳篦来,重新挽了头发,插在头上,揽镜自照,一会儿撅嘴,一会儿微笑。

    “隔着这么久的时光我都闻到了恋爱的酸臭味……”鬼王姬嘀咕。

    这一段就连今昭都看得出来,两人是彼此有意的。

    只是那使节不过是杂耍出身,随驯兽团来到长安,后来因为识人辨货有一身好本事,有恩于使节,被使节团看中。他自觉寒微之极,不配如此人间绝色,因此没有肖想之意;而慕盛唐则是骄傲不甘心率先迈出那一步,只咬着牙想要那使节迷恋上自己,主动求娶。

    “俩傲娇就不要往一起捏CP了,太痛苦了。”青婀如是说。

    众人边吐槽边围观,而那巴克仁则已经夹起了灶火开始埋锅造饭,大约是一个人惯了,他做的饮食也简单粗暴,一张大饼贴在锅上,抹了酱料,再抹一层羊肉馅儿和胡葱,再贴上一张饼,再抹了酱料肉馅。这种一层层没卷起肉龙一样的东西叫古楼子,是平民之中流行的饮食。

    巴克仁的手艺诚然是不错,看他一身好俊功夫,武功轻灵,虽然右手不顶用了,但左手刀法也很好,剁起羊肉臊子,不溅一丝肉花儿。而且为了慕盛唐,巴克仁每天也会做些奶饼啊,饆饠啊之类,在利人场熟店里买得新鲜水果,槐叶冷陶,就怕慕盛唐吃不惯。

    人心非铁石,就算一起初慕盛唐不过是因为救命之恩和一口傲气,这样日积月累,也对巴克仁有了真情意。

    这世间大多数的情意,都是在这样细水长流的日子里,一点一滴积攒起来的,情不知所起,一往而深,再回首,就仿佛是彼此的肢体,牵筋带骨,不能自拔。

    平凡人世里的感情,大抵如是。

    一晃神的时候,那利人场宝货店二楼的陋室里外,已经有了些变化。

    譬如说,这一场初秋的细雨,巴克仁喝了一碗慕盛唐做的蜜乳后,拿盐洗漱了躺下,怔怔地看着那一道薄薄的门板,听着里面细细碎碎的卸钗褪环的声音,满脸怅然。

    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,求之不得,辗转反侧。

    这首诗他是知道的,只是他从来没想过,辗转反侧是如此难过。

    而他所不知道的是,一壁之隔的那头,也有个人难以成眠,坐在窗前,看不清神色,看着窗外的雨丝陷入沉默。

    许久,慕盛唐起身,声音也未曾提高,而是站定在屋子里说:“既然你未睡着,我跳支舞与你看吧。”

    说着,慕盛唐取了一只盘子放在地上,赤足站在盘子旁,轻声吟唱:“长相思,在长安。络纬秋啼金井阑,微霜凄凄簟色寒。”

    一句唱着,她也未着披帛,双臂随曲子而舞,拍手为节,啪啪作响,赤足一拨那盘子,瓷盘发出叮当的声音,在静谧的夜里,显得极其清脆。

    啪啪。

    叮当。

    像是两个无法同拍同律的乐符,尽管如此分离而突兀,却被一首歌舞,离奇调和在了一处,显得如此和谐。

    “……孤灯不明思欲绝,卷帷望月空长叹。美人如花隔云端。上有青冥之高天,下有渌水之波澜。”

    “天长路远魂飞苦,梦魂不到关山难。长相思,摧心肝。”

    一首诗歌停,巴克仁抬起头,侧耳倾听,一切又归于沉寂。

    他躺在幽暗的雨夜里,握紧了拳头。

    利人场之中,有一条黑道,那条路传说闹鬼,因此无人会在这天未亮,雨未停的蒙昧时候去走。

    但若是路,便总有人走,这个时候,从这条路穿过,会抵达一处看似破败的废屋,每个旬日清早,这里会有见不得光的市集,贩售一些或者难得,或者不能拿到台面的东西。

    巴克仁出现在这里,却是惊起一屋目光,因为他自从加入了使节团,已经许久没有露过面了。他拿出一条金鱼儿,坐在了买定的位置,淡淡开口:“我要一斛圆珠。”

    在他的故乡,新娘要带着缀满珍珠和花朵的花环,用白纱缠绕,嫁给新郎。

    巴克仁怀揣着圆珠,嘴角挂着淡淡的喜悦,匆匆忙忙地往回走。大约是心中的记挂,他忘记了一贯的警醒,一抬头,来者不善,挡在了他的去路上。

    他本能地伸手去摸腰上的匕首,可他一摸之下才想起,他的右手已经不能握刀了。

    这一个动作的功夫,那个人已经扑了过来,一双手按住了巴克仁的手腕,一双手疯了一样按在巴克仁的脸上,发出野兽一样的低吼声。

    万般都是命。

    若他的飞刀神技尚在,怎会容得这样一个恶狗一样的人扑过来?

    万般都是命。

    若眼前的敌人只是寻常,他或可一战,可这个怪物,却有四只手。

    万般都是命,她是他命里过不去的那个劫。

    巴克仁脑子里最后闪过的念头是,那样薄的一扇门,若是昨晚他推开门,走进去,就好了……

    如果那时候推开门就好了。

    如果那时候拥抱她就好了。

    如果那时候能表白出自己的心意就好了。

    在回去利人场的那条路上,一条废弃的堆满杂物的巷子里,那一片与清晨的薄雾不相称的黑暗之中,一斛珍珠散落在地。

    “时间和地点记住了。”华练眯着眼睛,“我们过去看看,你们都回去清平馆。”

    “那这边……”今昭指着那条已经空无一人的路。

    “这边的后续,无非就是身为太岁的慕盛唐发现巴克仁不见了,可所有的人都已经不记得,除了她自己。她大概为了寻找巴克仁拼尽全力。”华练想了想,“你们也不必再去告诉后来的慕盛唐,这个对手可能不是太岁能对付的,慕盛唐要真的跟着来,恐怕只是送死。”

    “后面的花魁就那么放着不管吗?”鬼王姬问。

    华练点头:“事不宜迟,我们就先走了。”

    今昭看着一无所知,还在等着巴克仁回来的慕盛唐,低头不敢看她的眼睛。那双眼睛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期望,可是那未来定然会如约而至,只是,里面已经没有了她在等待的人。

    这一切都是那个凶手,是他,是他做了这些事情,让那些被留下的人,甚至连凭吊的机会都没有,甚至找不到一个人的肩膀能够带来安慰。

    “走吧。我们先回去清平馆吧。这件事情如果能在唐朝这边解决最好了。毕竟唐朝的禁制还不那么严格。”鬼王姬揽着今昭的肩膀。

    清晨的利人场,已经有人开始张罗生意,卖胡饼当早餐的小贩扯着破锣嗓子沿街叫卖。不知道哪家红楼的小娘子在吊嗓子,娇滴滴唱着一首江南的时兴小曲儿,唱的是:“劝君莫惜金缕衣,劝君惜取少年时,有花堪折直须折,莫待无花空折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