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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5章 乡野见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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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云淇睡醒了,只觉得身体像被裹了起来一样,束缚得很,于是先长了长身子,然后睁开了眼睛,可是却看到了屋梁,又扭头看了看周围,也都是陌生的摆设。他没有立即起身,而是想着这是什么地方,究竟是怎么到的这里。记忆的大门忽然洞口了,一阵阵惊天动地的喊杀声、马蹄声,他忽然记了起来,魏军晚上偷袭巨岗镇,而且已经占领了此地。“我不是跟着丰将军回到军营了吗?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究竟如何到的这个地方呢?”

    云淇慢慢坐起身来,仔细回想着能记起来的情节。

    “云壮士,你醒了?”

    云淇正在努力回忆的时候,从门外走进一个老者,端着一个脸盆,笑吟吟地走了过来。黝黑的皮肤,让人一看就知道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结果,斑白的头发则是风吹日晒的杰作,脸上的皱纹分明就是沧桑留下的痕迹,忠厚的笑容绽放出乡村风气的淳朴。

    “您是谁?我怎么会在这里?这是哪里?您怎么知道我姓什么?”云淇一口气连问了四个问题。

    “才输了当头炮——慌什么哩,年轻人,先洗把脸,等会儿我会慢慢都告诉你。赶紧洗过脸,我们就吃饭去,你已经昏睡一天了。”老者把脸盆放在案上,回头说:“老汉叫廉骧,这里是承廉庄,大部分的人都姓廉。”

    云淇下了床,洗了洗脸,之后跟着廉骧走出了房门。

    站在门口,云淇看到了久违的绿色。廉骧的房子在村边,周围围了一圈竹篱笆,透过篱笆,云淇看到了生机勃勃的庄稼,充满活力的绿色不请自来地飞入他的视野。一望无垠的绿浪,随着风姿翻滚着,是那么自由和洒脱。初生的太阳,红红的,大大的,像一个少女羞红的脸颊,正想用云霞遮住这份矜持。庄稼中间,偶尔看见几颗茂盛的大树,树下还连绵着小土丘,那应该是长眠于此地的人的住所。丘上如伞盖一样的林木,衬着远处的朝阳,让人切实地感到生命的活动的轨迹。几声鸟鸣,划过晴朗的苍穹,悠远地飞向了天际。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,轻轻闻上一下,沁人心脾,仿佛世间的烦恼都烟消云散了。“咕咕咕”,耳边传来热闹的声音,原来是篱笆边一只母鸡正领着自己的儿女在寻找食物。

    “这景色太美了!”云淇看到这样的景色,心情大为舒畅,忍不住发出了感叹。

    廉骧听到云淇的话,开心地笑了,“这有什么好看的,我都看了几十年了,也没有发现有什么美的。走吧,赶紧吃饭吧,吃饭才是正事儿。”

    听到廉骧的话,云淇也微微笑了起来,心道:“真是身在田园,而不知田园之乐趣无穷啊!”

    吃饭的过程中,云淇顺便打听了些情况。廉骧有一子一女,女儿已经出嫁到几十里外的农村。儿子叫廉恪,以前当过兵,后来在打仗中负伤,腿被打瘸了,如今已经成家,妻子廉李氏,如今他们膝下有两子。廉骧的老伴已经不在了,可是廉骧的母亲廉康氏还健在。一家四代六口人生活在一起,虽然艰苦,可是看起来也其乐融融。

    吃完饭后,休息了一会儿,廉骧和廉恪要下地干活,云淇也高兴地要去,他想走进田园好好欣赏一下。

    到了地里,廉骧和廉恪开始干活。可是云淇虽然能拿的起锄头,却掌握不好力度,锄地像刨坑一样,而且草没有掉几个,庄稼倒是岌岌可危了。廉骧一看,笑着说:“哈哈,酒盅里拌凉菜——施展不开呀。看你像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少爷,不是干农活的人。像你说的,你就欣赏风光吧。”

    云淇虽然不好意思,也只有丢下了锄头,站起来看看周围的风景,不远处的树木像一道绿色的屏障,挡住了远望的视线,环视一下,农民们都在认真地干活,站起来悠闲欣赏风景的大概也只有他了。云淇一个人欣赏了一会儿,觉得也没有什么意思。于是回到地里,弯下腰,拔起草来。有的草瘦长,一把抓住,轻轻一薅,就拔了起来,感觉挺容易的,谁知道拦腰就断了,还得重新握住,费很大劲才能连根拔起。最可气的是有种草,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,平平地贴在地上,好不容易抓住了,使劲一薅,叶子都掉了,根还顽固地存在。然而再去薅时,叶子都掉的差不多了,剩下的怎么抓也抓不好。云淇抬头看了看,好像这样的草还不少,不禁有些泄气了。

    正在无奈和无聊的时候,他忽然觉得眼前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。仔细一看,竟然有一只很小的兔子趴在不远的地方,灰褐色的毛和周围的枯草颜色一般,不仔细看的话,还真发现不了。云淇哪里见过这样的场景,忍不住手舞足蹈起来,而且一边惊叫着,一边俯身去捉这只幼兔。它可能是太小的缘故,也可能云淇的动作太大把它吓坏了,它根本跑不快,虽然本能的灵敏的“Z”字形跑着,可还是被云淇轻而易举的捉住了。

    云淇两手微微隆起的一合,正好可以把它扣住,像一个有点儿密封的笼子一样。大拇指处留一个缝,正好可以看见它灵活的小眼。这样可爱的动物还真是他平生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接触。他把手打开,它居然有想跑的迹象。把它放到地上,拐弯跑了一段后,却依然被云淇捉住。后来,或许认为逃跑的时机还不成熟,它干脆就不乱动了。云淇这时总算有一件正式的差事了,一只手托着它,一只手喜爱地抚摸着它。小灰兔也不动,只是用小眼睛机灵地看着云淇,看得云淇喜欢的不得了。

    干活回到家后,云淇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可爱的小生灵给了廉恪的儿子——廉鹏和廉鸿。没有想到两个小家伙比云淇还喜欢,都争抢着要看。

    “让弟弟先看吧。你是哥哥,应该让着弟弟。”廉李氏拉着长子廉鹏,可小家伙却使劲想挣脱廉李氏的手,一只手伸直了,要去抢云淇手中的小兔子。

    “你是哥哥,应该让着弟弟。”廉恪本来不想管这事,可是听到两个小孩叽叽喳喳闹着,又在云淇的面前,所以说话了。

    廉鹏听到父亲的话,伸出去的手像泄了气似的,慢慢缩了回来,也不再挣扎,廉李氏就松开了他,只是他的脸上挂满了委屈,两只眼睛还不忘盯着那只可爱的讨人喜欢的小灰兔。

    廉鸿听到父亲的话,脸笑得像朵花一样,激动的一跳好高,一把从云淇手中抢过了小兔子,云淇都没有反应过来他有这样的速度。廉鸿抓起小灰兔,贴在脸上,很亲热的样子。云淇忙劝他轻点握。

    “等会儿给你哥哥看看,知道了吗?”廉恪回屋时对廉鸿说。

    “知道了。”廉鸿的眼睛始终不离小兔子,看到这样的情景,云淇心中也像吃了蜜一样甜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云淇准备回屋,廉鸿却有了疑问,“小兔子怎么睡了?”

    云淇连忙一看,遗憾地叹了口气。它的确已睡了,应该是永远地睡了。

    可是廉鹏还没有看呢,于是云淇只有哄着他们把兔子放到笼子里,说等它醒了之后再看。

    云淇感觉心里有些难受,虽然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幼兔,可毕竟也是一条生命。刚才还那么可爱,那么鲜活,如今却死了。想想,动物的生命确实太脆弱了。忽然,云淇觉得那个兔子跟他亲自杀死的一般,如果不被他抓住,也许现在正在老兔的怀中呢。世间有多少事,都是“我不杀伯仁,伯仁却因我而死”。云淇决定,以后再也不抓这些可爱的小生灵了,还是给他们一片自由的天地吧。

    “廉大哥?”云淇终于得了空闲,“是谁把我送到这里的?大爷支支吾吾的也说不清楚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不认识,不过是跟着村里的一个人来的。他给了我们一些钱,让我们照顾你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谁呢?既然要帮助我,为什么不露面呢?实在太有意思了。真让人费解。”云淇实在想不通。

    “那最近魏国进攻韩国的事情,您知道吗?”云淇转而问道。

    “村子往西五十里就是韩国边界,听说韩国出了叛徒了,魏军收回了巨岗镇和屯兵镇两个要塞。”廉恪不厌其烦道:“整天里打仗,就不能休息会儿,让老百姓歇一歇。如果不是因为打仗,我的腿也不会成今天这个样子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巨岗镇和屯兵镇都失守了?”云淇大惊,他万万没有料到两个重镇居然都被攻占了。什么“声东击西”,怎么会是全都攻占呢?他忽然觉得自己罪孽深重,什么都不懂,就在丰褚面前指手划脚,结果却是如此的悲惨,实在痛心。

    廉恪正在自己牢骚着,抬头看见了云淇一脸难过的表情,“怎么了?云壮士。”

    云淇看了看廉恪,回过来神,微微笑了笑,“没事没事……你的腿是怎么回事啊?”

    “噢……我的腿……是自己弄瘸的。”廉恪吞吞吐吐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啊?”云淇又吃了一惊。

    廉恪也不看云淇,只管自己低头叙述着:“我他娘讨厌打仗。我他娘曾经亲眼看着跟我一起当兵的伙伴死在我他娘的面前,箭从前面直穿到后面,他临死前拼命抓住我他娘的手,满脸满身都是血,他睁大眼睛,张大嘴,想说话,估计是想让我他娘给他的家人捎口信。可是,他没有说出来,就死了,死在我他娘的面前。不仅他一个伙伴,还有其他的熟人。我他娘有一段时间,晚上一做梦就梦见死去的伙伴面目狰狞地来找我,使劲拽着我,要我他娘也去陪他们,每次都从梦中惊醒。我他娘害怕听见战鼓的声音,后来实在受不了这种折磨,就自己把腿弄瘸了,疼得我他娘满地打滚,因为感染,差点儿把腿锯掉。可是,想到死去的朋友,我他娘觉得我幸运多了。老子用一条腿换了一条命啊!我他娘觉得很值。”

    廉恪停住了,盯着云淇,“云壮士,你说呢?”

    云淇看着廉恪庆幸的神情,忽然感到,人的生命的脆弱和刚才的小兔子的生命,没有什么两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