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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霜日明霄水蘸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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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十章。霜日明霄水蘸空。

    对于金九龄这个人,叶且歌其实是并不信任的。她并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少女,那种前一刻还在别人嘴里传得神乎其神的人,下一刻就站在你面前这种事情,叶且歌是素来警觉的。所以,她并没有搭理金九龄的搭讪。

    唯一让她还没有抡着自己的重剑就砸上去的原因,大概是这个男人的确足够圆滑,说话办事都极为有分寸,叶且歌也暂时没有感觉到他对自己有丝毫恶意。所以,她只是对此人存了三分警惕,却并没有先下手为强的意思。

    可是让她不得不停下来的,却是金九龄说出的那句“叶小公子”。她此行隐秘,就连白云城中的人都知之甚少,虽然都说这位金九龄金大捕快是六扇门出身,可是任凭他手眼通天,叶且歌也自信他绝对不应知晓自己的身份。

    然而,这样一个不应当知道的人,却偏生知道了,这其中的端倪叶且歌若是不弄清楚,恐怕会一直惴惴不安下去。

    意料之中的见到叶且歌回身,金九龄摇着折扇微微一笑,瞥了一眼周遭渐渐聚拢过来与他打招呼的人群,金九龄对叶且歌道:“此处人多口杂,小公子不若随金某去酒楼坐坐,这里城乡虽小,迎客居的飞鸿雪泥却很是不错,乃是别的地方吃不到的。”

    似乎为了印证自己所说的“人多口杂”,这一次,金九龄没有再提起叶且歌的姓氏。

    叶且歌脸上的笑容不改天真,她对金九龄甜甜一笑,不似方才那般急于抽身的应道:“那就有劳金捕快带路了。”

    金九龄并不欺她年幼,做了一个“请”的手势,方才和叶且歌一道走出这个马肆。

    迎客居距离嘈杂熙攘的码头有一段距离,金九龄帮着叶且歌牵着刚买下的马匹,期间他还想要帮着叶且歌背着背后的重剑,只是被叶且歌客气的拒绝了。

    金九龄不是不知晓剑客剑不离身的规矩,不过他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,一个不足五尺高的小少年会用一柄看起来比他本人都重的巨剑的,所以,叶且歌那一柄标识度极高的重剑,在金九龄看来,只是估摸着是要送去哪里的货物罢了。

    而叶且歌不愿让旁人帮忙的举动,在金九龄眼中,也自动理解成了少年逞强,故而并未细究。

    迎客居是此地最负盛名的酒楼,只是时方晌午,这里很是清净。

    此地被六扇门的群捕包下大半,老板便乐于送这位“三百年来六扇门中最天才的捕快”和知县大人的面子,在他们住的这段时日,便让手底下的店小二清了场,不接待外客。

    昨夜这些群捕们奔波了一夜,很是辛苦,这会儿大多数的人都在自己的房间休息,只有三五个捕快轮流守着大厅之中的一个用黑布罩着的笼子。

    见到金九龄走进来,那几个打着瞌睡的捕快连忙推搡起了同伴,三步并作两步的走过来跟金九龄是问好,一口一个“金爷”的。这些人虽然和金九龄平级,却已经俨然将他看做领袖了。

    金九龄拍了拍他们的肩膀,温声道:“弟兄们辛苦了,都去房里睡吧,这里有我看着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那几个捕快对望了一眼,又看了看金九龄身后站着的不知谁家的小公子,知晓他们是有事要谈,于是都很有眼色的打着呵欠,往自己的房间走去了。

    金九龄邀叶且歌坐下,问过她的喜恶忌口之后,便叮嘱小二上一道他们这里最拿手的飞鸿雪泥,又点了几个小菜,荤素搭配得很好,不奢靡也不寒酸。

    如今虽然并不是饭点儿,但是之前和宫九一场交战,又在马肆耽搁了个把时辰,叶且歌早上草草喝的那一晚白粥早就消化殆尽,便当真是有些饿了。

    菜很快就端了上来,那道受到金九龄推崇的雪泥鸿爪被摆在了正中间。天青色的碟子中碓出了一座洁白的雪山模样,金九龄卷了卷自己的袖子,将浓稠鲜美的酱汁均匀的淋在了上面。

    “此地饭食比不得白云城精致,然而南海中原,终归各有特色,小公子不妨尝尝。”

    似是特意的一半,金九龄又一次提起了白云城,就如同他方才提起叶且歌的姓氏一般。

    只是这一次,叶且歌没有再表露出丝毫的惊讶。她拿起一旁的银勺,在靠近自己的这一边舀起了一勺沾了肉汁的“雪山”送入口中。

    入口是绵密甘甜的口感,中间夹杂着丝丝缕缕的奶香,和微咸却十足鲜美的汤汁融合在一起,的确有过人之处。

    “土豆?芋泥?都不太像呐。”叶且歌又淡挑了一小点儿没有沾着酱汁的雪山,细细品尝。她厨艺不差,甚至可以说是个中好手,只是这会儿却也一晌分辨不出到底何种材质。

    叶且歌随口说出的“土豆”二字让金九龄的眼神微微一亮。如今的安庆,土豆只是在沿海的城市,偶然从异国商人那里才会得到的东西。而对面这人司空见惯的口吻,让金九龄对白云城不由有了新的估量——他知道白云城如今商铺满天下,却未曾想过,那里与别国的往来也远胜中原。

    见到叶且歌蹙眉的表情,金九龄也不卖关子,直接为她解惑道:“是蒸熟晒干了的土豆磨成了粉,再掺些栗子粉一同搅拌调和而成的。里面还加了一些番邦的乳酪,他们番邦的乳酪很有些特色,不若安庆的牧民们制作的乳酪那样酸,反而奶香浓郁,很是香甜,空口吃也不错,用来入菜也很妙。”

    “原来如此。”叶且歌恍然,又夹了几口旁的菜,便撂下了筷子。

    并非她食量甚小,三口两口就能吃饱,而是对面坐着一个满脸写着“我有很多秘密,你快来问我啊问我啊问我啊”的男人,实在是影响食欲。

    放下筷子,叶且歌如金九龄所愿的一般向他问道:“在下从未袒露姓名,却不知金捕快如何得知在下身份?”

    金九龄笑了笑,从怀中掏出一物放在桌上,反对叶且歌问道:“此物可是小公子的?”

    叶且歌定睛一看,赫然便是她临出城之前,兄长给她的那块白云城主印。凝脂一样的玉佩没有丝毫变化,上面系着的红丝络却被人割断,切口整齐,显然那人手上功夫极快。

    这样的信物,叶且歌当然不可能像是兄长有一般挂在腰间。她寻了一根红丝,将玉佩挂在了自己的脖颈间,又贴身搁好。这样本万无一失的地方,叶且歌绝然没有想到,她在下了船短短的一个时辰的功夫里,居然……遭贼了?

    “的确。”叶且歌伸手将那块玉佩拿了回来,却用一双凤眸盯着金九龄,显然是要让他说说事情原委。

    金九龄等的便是这个时候,于是也没有阻拦叶且歌去拿“赃物”的手,而是指了指那边罩着黑布的笼子,对她说道:“今早我和兄弟们抓到了一个毛贼,这是从他身上搜出来的。金某虽然孤陋寡闻,可是这白云城特有的云纹还是能够认得的。叶城主剑法惊世,金某也甚是佩服。”

    提及了叶孤城,金九龄见叶且歌脸上流露出几分荣与俱焉的自豪,便知道自己赌对了,于是继续说道:“金某想着物归原主,便去码头碰碰运气,正巧看见小公子衣袍上的纹饰便是云纹,于是才贸然上前结交,唐突之处,还请小公子见谅。”

    叶且歌起身对金九龄拱了拱手,道:“叶某还要多谢金捕快才是,此物与我很是重要,若是有失,叶某也无颜面见兄长了。”

    “小公子客气,处理这等宵小,本就是吾等份内之事。”见到叶且歌站了起来,金九龄也连忙站起,两人客套一番,才重新坐下。

    经此,两人仿若熟络了一些,金九龄端起一杯酒凑到唇边,冲叶且歌问道:“小公子既然唤白云城主为兄长,那莫不是便是武当高徒,叶家孤鸿?”

    叶且歌挑了挑眉,一时之间竟有些不知该如何接话。金九龄提起的这个人,其实她也算是相熟,甚至在她没有手持重剑之前,叶孤鸿是很喜欢教导她练剑的。至若她开始重拾藏剑剑法之后……叶孤鸿也会为了做一个好堂哥,勇敢的面对她抡来抡去的重剑。

    她的年龄和叶孤鸿相差的并没有和兄长那么大,叶孤鸿却很喜欢在叶且歌面前以兄长自居,一直到他哭唧唧的被送上武当之后,叶且歌和叶孤鸿也时常会书信往来的。

    心里略微纠结了一瞬间,叶且歌就毫无心理压力的借用了一下她家堂哥的身份。至若金九龄听到她说自己是叶孤鸿之后,那略带怜悯的关爱三等残废,以及忧心武当未来的眼神,叶且歌只能在心中默默冷笑——好想给他来一招风来吴山啊,照脸打的那种。

    又闲谈了几句,金九龄状似无意的对叶且歌道:“金某敬仰叶城主剑法甚久,改日若有机会拜访白云城,还望小公子为金某在城主面前美言几句,不要将金某拒之门外才好。”

    叶且歌端着茶杯的手微微一顿,唇边扬起一抹“原来如此”的微笑,她搁下手中茶盏,笑道:“就凭今日金捕快为在下寻回这块玉佩,想必兄长也不会拒客才是。”

    扯了这么一大通,原来这位六扇门的捕快,是想要借着自己结识自家兄长,对自家的情报网很有信心,叶且歌深知今日之事,很快就会传到白云城。至若见或不见,那全应兄长自己决定。

    自觉已经没有自己什么事儿了,叶且歌与金九龄别过。临行前,她看了一眼那个被黑布罩着的笼子,却摇头笑笑,并未多言。

    她此次身上带了金银珠宝银票都不少,这人却偏偏偷了一块“不起眼”的玉佩,可见多半是为了炫技和好玩儿,因此她多做计较反倒落了下乘。

    罢了,来日方长。一个能从她眼皮底下偷走这样重要的玉佩的偷儿,总不会永远是籍籍无名之辈。三五年之后,看谁因“偷”之一字名扬江湖,便也知道今日行此事者是谁了。

    这样想着,叶且歌跨上了那匹蒙古矮马,一路向北而去。